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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人发学院 通知公告 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选拔的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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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3 点击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农大国际字〔2011〕5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院研究生申报、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评审选拔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申报研究生的评审选拔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

 

三、选派类别及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2023年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选拔,留学期限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2023年毕业生,硕博连读生须已正式取得博士学籍)赴国外从事与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实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派出前还需按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四、评审选拔标准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成绩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或国际性学术刊物上的优先考虑。

4.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的相应要求。

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推荐。

7. 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8. 重点支持研究生前往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9.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五、评审选拔工作流程

1. 研究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研究生请于2023年3月1日(周三)下午5:00前将以下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qsong7@cau.edu.cn:

(1)附件1: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附件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包含申请人和导师签名)

(3)附件3: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个人承诺书(包含申请人签名)

(4)辅助材料:提供成绩单、英语成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证明材料(pdf格式,以材料名称命名)。

学生可参考《附件5:公派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进行申请。

2. 学院评审选拔: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等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和方式请等待后续通知。

    3. 最终确定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报送研究生院。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3年2月3日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附件1-附件4.doc

附件5:公派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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